滁民爆字[2015]04号
关于有关人员责任状已作修订的通知
各分公司: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及《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对有关人员责任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现下发各分公司,望参照执行。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状.doc 保管员安全管理责任状.doc 统计员管理责任状.doc 危险品驾驶员安全管理责任状.doc 押运员安全管理责任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