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民爆字[2015]07号
关于做好库区监控设施改造升级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有效监管,提高科学化的管理水平,公司去年拿出专项资金协助分公司对库区监控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到目前为止已有五家分公司完成监控改造并实现了远程传输。
按今年公司工作计划安排,现要求尚未进行监控改造升级的滁州、天长分公司务必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另外定远、来安分公司的监控信号传输质量达不到要求,望于2015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各分公司要加强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库区的值班巡视工作,确保民爆物品的储存安全。
特此通知!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