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经开区安监分局,各科室、监察支队、有关市直企业:
根据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皖安监办秘〔2015〕64号)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参加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办的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现将具体参赛安排通知如下:
一、“保护亿万职工生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知识竞赛活动
(一)承办单位:工人日报社。
(二)参赛范围:市局、各县(市、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分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员工。
(三)试题来源:选自2014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竞赛活动时间: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4月10日(邮寄答题卡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答题方式:试卷答题、网上答题、微信答题,答题者任选其中一种方式参与答题。此次竞赛的试题及答题卡刊登在12月26日《工人日报》第8版上,并同时在中工网toupiao.workercn.cn和“新安法知识竞赛”微信平台公布。
(六)答题须知
1.建议优先选择网上答题方式参赛,网上答题截止日期是2015年4月10日。
2.如果选择试卷答题方式参赛,答题人应将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填写清楚,用蓝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把正确答案在相应的答题卡上将O涂黑;剪下答题卡装入信封4月3日前送至市局统一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工人日报社305室“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收,邮编100718(单位可打包集中邮寄答题卡)。
(七)竞赛奖项
本次活动设个人奖、优秀组织奖。个人奖一、二、三等奖共9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由活动办公室筛选出答案全部正确的答卷入围,并在公证处监督下随机抽取。
(八)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可联系竞赛活动办公室,竞赛活动办公室联系人/电话:尹涛010-84151338、孙悦宁010-84151339、孙可010-84151190。该竞赛活动解释权归“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
二、“贯彻实施新安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责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
具体活动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安全文化栏目《关于开展“贯彻实施新安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责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安科字[2015]1号通知实施。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承办的“依法治安-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相关具体事项详见承办单位发布的活动公告。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分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及本单位人员参赛并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名单3月13日前报市局规划科技科,附件2)。
(三)竞赛答题期结束后,各县(市、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分局要及时准确统计参赛人数,填写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活动参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保护亿万职工生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知识竞赛活动统计表于2015年4月10日前、“贯彻实施新安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责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2015年7月10前报送市局规划科技科,竞赛活动组织情况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邢立发,电话3075692,传真:3075689
附件1: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活动参赛情况统计表
附件2: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活动负责人名单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
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活动参赛情况统计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活动名称 |
安全监管部门参赛人数(人) |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参赛家数(家) |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参赛总人数(人) |
备注 |
“保护亿万职工生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知识竞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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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新安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责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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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活动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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