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春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和装备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值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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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5日
抄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