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通知》(皖安〔2015〕10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份。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主任的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集中宣讲活动。
主要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依法治安理念和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内容。
组织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
(二)开展谈心对话活动。
组织开展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组织单位:市安监局
参加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开展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
活动内容:通过设置展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解答群众的问询。(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2)
组织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宣誓”活动。
组织客运班车、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司机郑重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组织单位: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有关企业、有关学校
(五)开展岗位安全卡佩戴活动。
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岗位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组织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参加单位:有关企业
(六)开展“青安岗在行动”活动
发挥广大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示范班组创建活动,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组织单位:团市委
参加单位:有关企业
(七)开展送安全进企业活动。
印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挂图,发放至辖区内企业,确保全覆盖、无遗漏。督导企业抓紧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组织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八)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参加全国安康杯和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单位:市安监局、市总工会
参加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九)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举办一期三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学习班。 组织单位:市安监局
参加单位:有关企业
(十)开展隐患治理攻坚活动。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治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组织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一)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市级组织开展尾矿库汛期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两项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
组织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经信委、市交通局
参加单位:有关企业
(十二)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组织开展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评选活动。
组织单位:市安监局
参加单位:有关企业、有关社区
(十三)开展“安全生产皖东行”活动
安全管理专题行。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通过设立专栏等形式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六打六治”专题行。突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邀请主流媒体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成暗访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曝光整治。
组织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参与单位:有关媒体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全力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
(二)聚焦基层,切实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要充分发挥基层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一线转移,切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和水平。各地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注重沟通,营造宣传氛围。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积极发挥各类媒体在安全生产知识普及、舆论引领和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引导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于5月29日和7月10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金寅, 3075686、3075689(传真)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邮编:239001)
电子邮箱:czsaqscjdglj@126.com
附件1:2015年滁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附件2:2015年滁州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2015年5月26日
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主 任:杨东坡 (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董学赋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张升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小舱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培洋 (市经信委调研员)
戴 弋 (市规建委副主任)
陈文斌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周德亮 (市总工会副主席)
郝仙红 (团市委副书记)
许 芳 (市妇联副主席)
张 继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刘泽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刘泽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5年滁州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15年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观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弘扬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滁州市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二、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8:00~11:00。
活动地点:市人民广场南门。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市安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规建委、市农委、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国土房产局、市水利局、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气象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四、现场布置
(一)咨询台设置
参加单位准备好咨询台、2块展板和相关宣传材料,咨询台配备4-5名咨询人员。
(二)环境布置
人民广场南门入口处设置充气拱门一个,标写:“2015年滁州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拱门两侧设充气立柱,标写:“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拱门和立柱布置由市气象局负责。
五、活动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活动相关内容和资料准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各参加单位于6月16日上午7:30前进场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参加单位联络人员名单(见附表)于6月12日前反馈市安委办。市安委办联系人:金寅,电话(传真):3075689,手机:1865504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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