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月12日晚11时30分许,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强有力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尽快控制消除火情;注意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切实保护救援人员安全;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做好遇难人员亲属和伤者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督促各地强化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王学军书记、李锦斌省长等省领导要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迅速开展检查督查,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处置等所有环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防范能力,确保我省不发生类似事故。要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把历史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四个对待”, 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教育”,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进“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效建立,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省政府副省长杨振超紧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范围
全省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处置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督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
1.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情况;
3.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4.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生产储存场所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达标,安全设施和应急装备的配备是否到位有效,现场作业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严格遵守,从业人员是否熟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等;
5.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进展情况;
6.城市燃气输送、储存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7.打击违法灌装、非法改装车辆用以运输危化品的违法行为情况;
8.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道路行驶中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紧急切断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
(二)烟花爆竹。
1.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情况;
2.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3.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情况。
(三)民爆物品。
1.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3.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7.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销售行为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检查督查与全面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方案,认真抓实抓好。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依法按规担负起企业主体责任,搞好危险物品全流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要坚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回头看”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对检查督查重点要做到“全覆盖”,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二)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检查率要达到100%,并将检查情况登记造册(详见附件1),由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经由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于8月30日前汇总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暗查暗访和抽查督查,并将结果填表汇总(详见附件2),经由本部门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于9月10前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对先进典型经验要加强交流推广,对反面典型案例要曝光警示,加大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
(摘自省安监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