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经济开发区、苏滁产业园安委会: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滁安明电[2015]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对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8月15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情况。
(二)落实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物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的紧急通知》(滁安明电[2015]1号)文件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划安全生产一体化建设情况,城区、人员密集区化工企业搬迁情况。
(四)各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油气管道、化学品储存罐区等易燃易爆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及场所排查情况,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
三、督查方式、时间
(一)市安委办组织4个督查组,市安监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邀请专家参加,督查各县市区、开发区、苏滁产业园(督查分组见附件)。
(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组织督查或暗查暗访。
督查时间:8月18日?8月25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开发区、苏滁产业园、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和督查,把危险物品专项检查与安全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大检查、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涉氨制冷专项治理等紧密结合,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依规严厉,彻底整治。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活动,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三)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总结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
附件:
专 项 督 查 分 组 表
组别 |
督查领导 |
配合单位 |
联络员 |
督查地区 |
第一组 |
市安监局 董学赋 |
市质监局
市消防支队 |
马 达 |
定远县、琅琊区、
市开发区 |
第二组 |
市安监局 朱 伟 |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
费勤发 |
明光市、凤阳县
苏滁产业园 |
第三组 |
市安监局 刘泽斌 |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
肖世东 |
来安县、天长市 |
第四组 |
市安监局 徐晓军 |
市规建委
市环保局 |
席永利 |
全椒县、南谯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