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经济开发区、苏滁产业园安委会: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滁安明电[2015]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对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815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情况。

(二)落实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物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的紧急通知》(滁安明电[2015]1号)文件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划安全生产一体化建设情况,城区、人员密集区化工企业搬迁情况。

(四)各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油气管道、化学品储存罐区等易燃易爆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及场所排查情况,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

三、督查方式、时间

(一)市安委办组织4个督查组,市安监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邀请专家参加,督查各县市区、开发区、苏滁产业园(督查分组见附件)。

(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组织督查或暗查暗访。

督查时间:818日?825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开发区、苏滁产业园、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和督查,把危险物品专项检查与安全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大检查、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涉氨制冷专项治理等紧密结合,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依规严厉,彻底整治。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活动,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三)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总结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5817

   

  

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

 

附件:

 

专 项 督 查 分 组 表

 

组别

督查领导

配合单位

联络员

督查地区

第一组

市安监局 董学赋

市质监局

市消防支队

  

定远县、琅琊区、

市开发区

第二组

市安监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费勤发

明光市、凤阳县

苏滁产业园

第三组

市安监局 刘泽斌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肖世东

来安县、天长市

第四组

市安监局 徐晓军

市规建委

市环保局

席永利

全椒县、南谯区

 

(摘自市安监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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