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滁产业园,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安全生产“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20151019

 

 

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

 

 

全市安全生产“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安委会决定从1020日至1120日在全市立即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皖政〔201585号)要求为总抓手,以强化安全发展意识,依法依规监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为着力点,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将正在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推向深入。

  二、覆盖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苏滁产业园,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重点行业领域。

  三、主要内容

  (一)各级政府。

1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谈心谈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考核,严格安全生产问责、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

  2、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覆盖。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督促落实各类安全隐患整治。

  4、大力开展社会化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在内的社会公众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教育。

  5、加强应急管理。认真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完善覆盖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促进“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的有效形成。

  6、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和充实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调整优化监管人员结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有关部门。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抓好本行业领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

  2、规范运行安全生产监管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把严格执法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监管方式,依靠科技手段,加快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监管服务水平。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对典型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4、全面抓好隐患排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把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每道工序,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5、狠抓问题和隐患整改。对查出的的各类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对“三无”企业,要坚决取缔;对有证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事故隐患较大、问题严重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改落实。

  6、推动科技兴安,促进本质安全。督促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按标准、规范、规程操作,提高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

  (三)生产经营单位。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全覆盖。

  2、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投入。

  3、依法全面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员工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到持证上岗。

  4、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充分运用第三方力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调查评估,对查出的隐患切实做到“五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5、完善本企业应急预案,经常开展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四、重点行业领域

(一)消防。

1、突出“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深街老巷、娱乐场所、中小学和幼儿园,以及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员工宿舍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尤其要针对秋冬季节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紧盯城中村、大排档、餐饮(小吃)一条街等使用液化气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过筛子”、“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隐患排查“三清单”,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经营条件的餐饮、娱乐等火灾事故易发单位和场所,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提高相关从业人员“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深入开展居民用火、取暖等常识教育,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避险能力。

(二)道路交通。

1、紧紧抓住人、车、路等关键要素,以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员,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挂靠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事故易发路段、坡道、桥梁、临水临崖危险点段等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查车辆性能是否良好、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查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等,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2、紧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主干道路,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严管“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野蛮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凌晨2时至5时高速公路禁行规定。集中整治营运车辆非法改装、非法挂靠等行为,加快老旧车辆淘汰。

3、按照“网格化”“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建立辖区重点车辆、重点企业的档案,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安全性能维护、安全设施完善、安全运行监管,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特别是对挂靠车辆和驾驶员从严管理。

(三)非煤矿山。

1、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特别是“专家会诊”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2、加大矿山整顿关闭力度,依法依规推进非煤矿山关闭到位。

(四)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物品经营储存罐(瓶)及输送管道、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以及餐饮(小吃)一条街等重点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员工操作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2、深化加油加气站专项整治,彻底解决严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3、督促油气输送管道权属单位和地方政府加快隐患整改进度,201512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隐患整治。

4、对危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开展全程排查、全程监管,确保危爆物品“零流失、零被盗、零炸响”。

5、对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动态监管,建立“源头查、路面管”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危化品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企业和驾驶人“双罚”措施。

6、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回头看”,落实《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7、科学规划化工产业布局,加快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搬迁进度,坚决淘汰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小化工”。

(五)特种设备。

1、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治。重点对危化品包装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气瓶等特种设备,以及其他存在可能造成人员群死群伤风险的锅炉、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全面、深入的检查和整治。

2、全面开展电梯安全监管“4+2”工作(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体系、督查体系、评价评估体系和数据体系等4个体系,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和全市电梯维保单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2个专项行动)。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从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

(六)建筑施工。

1、加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督查。加大对保障房安居工程的安全管理力度,突出极端天气、敏感时期暗访督查;开展以防范较大事故为重点的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2、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3、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突出整治施工现场基坑支护、脚手架等五类分部分项工程。

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针对市政管网养护疏浚施工等有限空间作业,加大安全监管,强化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同时要继续抓好旅游、水上交通、车站、农机、农电、渔业船舶、电力、水利等行业领域执法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将本次专项行动作为“铸安”行动的重要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各级、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织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环环相扣的责任网,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到最基础最末端。

3、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见附件)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因工作部署不严密、责任落实不明确、措施实施不得力的地方和部门,坚决予以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每周五上午9时前将本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见附表)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11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程啸,传真:3075689,邮箱:czsaqscjdglj@126.com)

(摘自市安监局网站)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