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民爆字[2016]24号
关于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或方案的通知
各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成立,根据董事长提议,请各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如何经营管理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方案,并于12月15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总公司,以便第四届董事会更好地开展工作。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