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民爆字[2016]24

 

关于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或方案的通知

 

各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成立,根据董事长提议,请各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如何经营管理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方案,并于1215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总公司,以便第四届董事会更好地开展工作。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