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民爆字[2017]29

 

关于聘任陈春华同志为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

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决定

 

各分公司:

因皖东民爆公司原总经理刘正友于20171121日辞职, 20171123日,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在总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四届二次董事会,董事共7名,出席会议6名,其中滁州陈凯经理因事请假,特委托曾劲松经理参会,全椒裴锦松经理因事请假,委托郑董事长代执行会议事项,会议就董事长提交的总经理候选人进行研讨,经出席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定:

同意聘任陈春华同志为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

特此决定!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

抄报:安徽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