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民爆字[2018]07号
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
为认真做好民爆销售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节后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各分公司节后复工复产前要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先安全后生产;加强从业人员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对危险性较大和保障安全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库房屋面门窗是否完好、导静电避雷设施接地是否牢固、消防管道和消防器材是否处于完好状态、监控报警设施是否良好、运输车辆是否进行了维护保养。
3、协助安监部门做好对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监管。要求非煤矿山企业提供县(市、区)安监部门出具的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合格的批复,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向其提供民爆物品。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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