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民爆字[2020]07号
关于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滁州市民爆分公司违规操作的情况通报
各分公司:
总公司依据《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四季度安全生产例会对各分公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此次安全检查由市经信局张正强副局长等相关人员、皖东民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各分公司的软件资料、仓库硬件设施,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查看库区夜间值班巡查及民爆物品出入库装卸情况。检查中发现滁州分公司员工在装卸民爆物品中存在双手提包装扎带,单手提、摔箱违规现象,严重违反民爆物品装卸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通过调取监控查看滁州分公司近一个月的民爆物品装卸画面,共发现4次违规装卸操作,时间分别是:
1、2019年12月4日 06.32分、发现炸药库入库员工双手提包装扎带搬运下货。
2、2019年12月9日 06.00分、发现炸药库出库员工单手提、摔搬运上货。
3、2019年12月14日 06.17分、发现炸药库出库员工单手提、摔搬运上货。
4、2019年12月19日 06.02分、发现炸药库出库员工单手提、摔搬运上货。
针对滁州分公司员工多次严重违规装卸,我公司决定根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滁民爆字[2018]25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奖惩办法》文件规定,决定对滁州分公司负责人曾劲松处罚壹仟元(¥1000),对违规员工陈家贵由分公司处罚贰佰元(¥200)。希望滁州分公司吸取教训,加强库区安全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员工岗位的责任心,落实负责人主体责任,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事故发生。
各分公司一定要加强库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整改,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储存、装卸、配送运输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抄报: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